北京二手车政策(今日起)

央广网北京1月1日消息(记者 王展)2022年7月5日,商务部网站发布了《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写道,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图片来自中国政府网 央广网发)

根据该通知,2023年起对于持有时间未满一年的车辆,每人每年仅有前两辆出售可到相应市场开具发票,达到三辆及以上时,各相关机构和企业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记者随后采访了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二手车收售企业在回收二手车之后应将车辆放置到公司户下,但有些商贩为了追求更多利益,会将已回收的二手车放置到个人名下。新措施势必会对二手车在买卖当中出现的“公车私户”情况有所抑制,让二手车交易流程更加规范。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不管消费者买的是新车还是二手车,在卖出时均当作二手车进行交易。据悉,普通消费者买卖二手车的主要流程有三部分:车辆查验、开具发票、转让登记。

发布于 2023-08-15 14: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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