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小组鉴定意见(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二))

终于,预备党员即将转正了,您也即将成为一名中共正式党员了。

第三步:继续教育考察。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向预备党员发放《预备党员定期鉴定表》,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我鉴定,党小组、党支部填写鉴定意见。(无党小组的不填党小组意见)

注意:

1.预备党员应参加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级;不能任党小组长;不能担任党内领导职务;不能讲党课。

2.预备党员至少每季度提交一次思想汇报。

(政策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章 第三十一条)

第四步: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一般是提前一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书)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组织也应及时提醒预备党员本人提交转正申请书。

注意:

1.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2.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政策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章 第三十五条)

发布于 2023-08-15 1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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