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今年起)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我市从今年开始对生育保险待遇政策进行了调整,包括生育津贴上涨,以及明确未婚生育女性可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最低上涨约900元

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补助。市医保局医保中心待遇审核科科长邵超介绍,因政策调整,我市生育津贴改为按月发放,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除机关事业单位外,随单位参保的职工按月享受规定产假天数的生育津贴。另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生育保险不包括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标准。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申领人来说,今年职工生育津贴最低会增加900元左右。”邵超介绍,生育津贴原先的计算方式是按月计算,政策调整后是按天计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即便是按上年度职工最低月平均工资计算,最少也上涨了900元左右。

举例来说,如果宝妈所在公司去年平均工资为5000元。

如果是不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假为98天,那可以领到:5000÷30×98=16333元;

如果是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假为158天,可以领到:5000元÷30×158=26333元。

如果有以下情况产假还会增加:剖宫产的产妇,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产妇,增加产假15天;生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未婚生育女性可申请生育津贴,按98天产假计发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确认,按照现行政策,从今年开始,我市未婚生育的女性可以申领生育津贴,按98天产假计算。但未婚生育女性无法享受增加的60天假期和津贴待遇,所以相关部门还是呼吁各位女性同胞在合法婚姻的保障下生育子女。

参保6个月即可申报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9个月后生育的(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医疗保险),可以申报生育津贴待遇。从今年开始,女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6个月后生育的(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医疗保险),可以申报生育医疗费。换单位不影响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为确保医疗保险费按时足额到账,请换单位时同月减同月增。

另外,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产假期间也要正常缴费,不然会影响生育津贴的发放。

来源:蚌埠日报

发布于 2023-08-15 07:08:58
收藏
分享
海报
87
目录